汇泉路社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招聘人数:5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资格审核后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对财政局关于 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有关于印发 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川人社发[2021]3号),结合社区实际,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共管理类人员

二、工作地点

成都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177号)

三、招聘对象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之一:

(一)大龄人员: 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到5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到60周岁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能力的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人员: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持有《成都市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证》的退役士兵。

(六)大龄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年满50周岁但未满55周岁的大龄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失业且进行登记并处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四、岗位要求

(一)熟悉电脑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熟练操作WPS办公软件等,毕业后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居民优先。

(五)薪酬待遇:210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六)用工期限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1个月)。招聘人员需要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

(五)聘用。面试合格后,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 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止。(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5100577。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汇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标签: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社区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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