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体检需复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8月11日前将体检复查申请交市招聘办(复查申请先传扫描件至邮箱:269142501@qq.com,纸质板原件待参加复检时再交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带队工作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需复查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复检,具体复查时间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联系医院确定后电话通知体检需复查考生。
三、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先继续进行招聘的下一环节,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组织完成体检补查,并给出是否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聘用程序进行。
未按照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复查和补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室)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附件: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情况汇总表.xlsx
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
标签: 公示 事业单位 体检 招聘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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