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昌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任务等。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中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待遇约10-15万元/年·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由区财政投资。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执业证书等。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昌平区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区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非在编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岗位
“乡村医生岗位”专指在农村地区的村卫生室为辖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职责
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主要有以下内容: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转至镇街以上医疗机构;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卫生健康部门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三、岗位待遇及福利
1.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第三方定向聘用到村医岗位服务的医务人员,派驻村卫生室提供服务的编外人员薪酬由区财政解决,按地区不同约10-15万元/年·人。
2. 区财政投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基本设施。
四、招募条件
(一)具体要求
1.年龄60周岁以下;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中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本区乡村医生不限;
3.其他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人员优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够操作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有独立经营村卫生室能力和启动资金。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
1. 属于《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的人员。
2. 曾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或《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受过处罚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
录用人员到岗后,原则上应确保在岗执业两年,期间,违反服务协议的不允许再次应招;期满,有继续留任意愿的,可以续签服务协议,不再履行招募手续。
五、招募流程
(一)现场报名
应招人员自主下载填写昌平区乡村医生岗位招募报名表。
(二)报名时提交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原始学历及后续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联系崔老师,预约现场审核资料及面试。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0762086



标签: #执业 #公共卫生 #岗位 #人员 #服务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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