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4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考生需扫描并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2个岗位,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各招聘岗位、人数、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镇(街道)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随军家属户籍不限。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

2.联系方式: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1-58605989。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高等教育阶段所有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岛石镇+岗位)发至邮箱: jiapingLi@zjlbhr.com,并电话确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及考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并按通知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岛石镇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同一岗位空缺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下同)。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岛石镇发布”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岛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监督电话:0571-63636409。

附件:

1.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标签: 招聘 录用 人员 资格 石镇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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