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的要求,对职位015(金昌市循环经济办公室,遴选计划3名)核减遴选计划2名(详见附件1),对职位010(金昌市供销合作社,遴选计划1名)、职位016(金昌市循环经济办公室,遴选计划1名)、职位018(金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遴选计划2名)取消遴选计划(详见附件2)。
1.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部分职位减少遴选计划表
2.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部分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表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8日
标签: 公务员法 遴选 参照 金昌市 市直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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