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进行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报考考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辅警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87:8083/jgfjzpglxt/netwep/jggyzpxxgl/)报名(仅限电脑登录)。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
报考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底色不限),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报考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东区兴桂路20号)。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8:45—11:30,14:45—17:00)。
报考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国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参保简历须打印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须在资格审核时同时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考生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各考试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笔试
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15:00-17: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场周边环境,考生考试当天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在中山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在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
笔试成绩可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登录报名页面查询。
四、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入围体能测评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中山市公安局机关辅警招聘申报系统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五、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辅警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面试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视面试情况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视总体情况划定。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放弃体检、考察的视为不合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考生将在中山市公安局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
九、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辅警岗位年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通告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180139(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辅警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标签: 辅警 中山市 通告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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