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师训股。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雷波中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引导教师合理流动,根据我县高中教师配置需求,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同意,面向全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公开考调雷波中学教师8名,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名额
高中教师7名(其中语文3名、物理2名、生物1名、高中音乐1名);初中生物教师1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在本县乡镇学校服务年限最低已满5年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城区中小学校教师不在此考调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5.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教师业务素质管理期内D等级的。
8.在2023-2024学年度统测中所教学科平均分低于雷波县教师发展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的(所教学科多的以主学科为准。一学期中病假和产假超过3个月的可提供上学年度所教学科平均分)。
(四)考调方式
笔试+试讲。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师训股。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二)考试
1.考试及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试讲”方式进行。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高的进入;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以教龄确定,教龄长的进入。
2.考试内容
(1)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试讲,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仍可以开考,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调动。
4.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①领取时间:8月16 日下午2:30-4:30
②领取地点: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师训股。
(2)笔试时间和地点
①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试讲
(1)确定试讲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①领取时间:8月17日下午5:00-6:00
②领取地点: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师训股。
(3)试讲时间和地点
①试讲时间:8月18日。
②试讲地点:详见《准考证》。
(4)试讲内容。试讲教材为现行高、初中教材。试讲需要的纸、笔等物品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提供,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
四、公示
考生的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调动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后两天之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调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调。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五、考调教师待遇
考调教师正式调入后,其在原校所聘的中、高级职称不能带入新单位,只保留其资格,由新单位根据本单位职称岗位设置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重新聘任。
六、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调动资格;对违反考调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2149(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
0834-8821131(雷波县纪委监委)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8日
标签: 考调 体育局 保障局 全县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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