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后进行民主评议,结果公示,聘用管理。
为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文昌街道预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0名,城镇公益性岗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和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4、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群体。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6、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7、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2.报名材料:根据所选岗位填写对应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初中及以上学历)、无犯罪证明记录、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报名地点:乡村公益岗在各村村委会;城镇公益岗在文昌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文昌街道人社中心)。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5.资格审查:由村(居)委、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城乡公益岗由所在的村居(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三)结果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和申请人所在村居双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按照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一般乡村性公益岗补贴600元/月,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 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确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参照(鲁人社字〔2021〕156号)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照上述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参加招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参加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相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文昌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7202643
长清区文昌道办事处
2024年8月6日
标签: 长清区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办事处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