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和车辆驾驶员,均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养。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试用期和聘用。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拟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享受相关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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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担负着金溪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1、灭火战斗员: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可放宽年龄。2、车辆驾驶员: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具有车辆维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的优先。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18日;联系人:李站长15170830881,唐助理19916007780。2.报名要求:报名可本人到现场或者电话报名、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或复员证(退役军人需提供)、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3份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报名表(见附表1)到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金溪县象山北路185号消防大队)。大队依据招聘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体能测试70%,面试30%计入考试总成绩。1.体能测试:1000米跑、100米跑、4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每个项目设成绩100分,五个测试项目所得分相加后除以5为体能测试得分。体能测试最后得分乘以7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其中1000米未达到60分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环节。体能具体标准:见附件2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后得分乘以3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携带个人简历等材料。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在大队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公示完毕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3个月(试用期)并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队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拟聘用人员入职1个月以内由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3年,3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二)转正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试行)》,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四)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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