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5号),为充分利用优秀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县乡村教育质量,2024-2025学年度,我县将组织实施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为做好优秀退休教师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教目标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我县乡村学校支教,缓解我县乡村学校教师数量短缺问题,带动受援学校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24—2025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三、支教地点
受援学校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及该乡镇辖区内乡村学校)。
四、招募人数
2024—2025学年我县计划招募30名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其中乡村小学25名,中学5名。招募岗位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上发布。
五、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退休前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全州县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欢迎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支教形式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原则上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
七、补助经费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
八、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和领导,我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募公告(7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
(二)自愿报名(8月2日至8月9日)。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查阅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支教的地区及岗位,下载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给全州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8月12日至15日)。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四)面试考核(8月1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由全州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五)公示公布(8月19日至23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8月30日前)。全州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七)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全州县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
九、组织管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由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区域支教志愿者的招募和服务期内的管理工作。
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各受援学校要配合做好支教志愿者日常管理。同时,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咨询电话:0773-48105880773-4819820
附件:1.全州县2024—2025学年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
3.受援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模板)
4.附件4:2024—2025学年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全州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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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zip标签: 全州县 银龄 支教 学年 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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