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恒口示范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应聘恒口示范区相关招聘岗位,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二、资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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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应聘恒口示范区相关招聘岗位,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3楼会议室(恒口示范区群众之家三楼3014室)。

(二)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网上报名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1份经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③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参加资格复审。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

5.应聘人员须由档案存放部门出具未就业证明,并按要求签订《未就业承诺书》(现场提供)。

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为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笔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工作流程

应聘人员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资审人员逐一核验合格后,在报名表上加盖资审单位印章。资审单位留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留存加盖资审单位印章的报名表(作为参加考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按照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按放弃应聘资格对待。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考试公告。考试公告将在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未留意网站公告造成错过考试等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915—3613727

0915—3629036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2024年8月6日

标签: 医学类 恒口 复审 示范区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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