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

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为满足开展工作需要,推动下一步发展规划,现组织实施编外职工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岗位包括医技科医学影像医师或医学影像技师1名,薪资待遇根据相关方案执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时间1月29日至2月18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为满足开展工作需要,推动下一步发展规划,现组织实施编外职工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医技科:
医学影像医师或医学影像技师1名,要求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类别,持相关执业证书。
(二)薪资待遇
根据《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合同制职工薪酬待遇方案》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及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可选择线上投递简历报名,邮箱:1281667333@qq.com
可选择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草坝镇街上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收费室三楼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联系电话、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单、个人简历。线上报名提交扫描件或照片,现场报名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报名材料查验
线上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清晰可辨且必须与原件上的内容一致。
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相关证书进行审查。
4.面试确认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1月29日至2月18日,报名时间:2月18日早上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五、考试事宜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围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思维逻辑、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根据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录用。

六、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根据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的简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基本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具体根据实际考核方法而定),结合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小组电话或微信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进行递补。
(二)考察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资格。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本公告由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马老师 199876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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