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8月07日—2024年8月14日
报名方式:
1. 将应聘资料扫描版发送到经技区政法工作部司法科电子邮箱chenggang@wh.shandong.cn;
2. 邮寄材料至威海市青岛中路107-1号综治中心310室司法科收;
3. 直接到威海市青岛中路107-1号综治中心310室司法科递交材料。
考核方式:
1. 公告:在经技区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愿报名,提交《经技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3. 审查:经技区政法工作部对报名、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4. 公示:对初步人选名单在经技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
5. 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初步人选由各镇、街道与法律顾问双向选择,签订聘任合同。
关于公开选聘经技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技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声誉;
(二)具有三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并且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发生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较好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基层组织和群众非诉讼事务处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需的时间和精力,能够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二、选聘范围
(一)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技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经技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工作职责
(一)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三)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四)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值班。根据镇(街道)安排,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07日—2024年8月14日。
五、报名方式
可采取以下报名方式之一:
1、将应聘资料扫描版发送到经技区政法工作部司法科电子邮箱chenggang@wh.shandong.cn;
2、邮寄材料至威海市青岛中路107-1号综治中心310室司法科收;
3、直接到威海市青岛中路107-1号综治中心310室司法科递交材料。
六、需提交的材料
1、村(社区)法律顾问申报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5、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复印件;6、个人自荐材料(1000字内)。
七、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审查、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在经技区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自愿报名,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报名人向经区政法工作部司法科提交《经技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
(三)审查。经技区政法工作部对报名、推荐的人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
(四)公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在经技区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
(五)聘任。公示期满后,经技区政法工作部将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初步人选,推荐给经技区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与法律顾问双向选择,签订聘任合同。
八、待遇
根据省市两级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文件精神,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考核情况领取适当工作补贴。
联系方式:5985019;联系人:周腾飞
附件:经技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申报表
标签: 经技区 选聘 一村 社区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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