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充实专业化工作力量,推进“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质量,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成年人保护专干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各1名,共计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招聘公示》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男女不限,年龄18-40周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社工证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经验和妇女儿童工作经验。
6.热爱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工作。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各乡(镇)民政办,联系方式见附件3。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下载《富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专干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并打印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考生填写的《富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专干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由各乡(镇)民政办进行初审。各乡(镇)民政办将初审合格名单报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县民政局统一打印和发放,请报考者于2024年8月16日至开考前到报考的相应乡(镇)民政办领取。
六、招考方式及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7日08:30-11:00。
地点:在富宁县城区。由县民政局考务组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
由招考单位自行确定,主要测试考调对象的社会工作、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需查分者通过登录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fn.gov.cn)进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
上午0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县民政局3楼会议室
2.面试形式
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与职位相匹配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依然并列的,再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依然并列的,并列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单位按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考察
面试结束,依据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对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考察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依据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及考察结果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考调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未成年人保护专干总工资为4000元/月,其中:35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月发放;500元为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安全问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考工作在县民政局督查室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富宁县民政局监督电话:0876-6126429。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3480。
富宁县民政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1:
富宁县民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表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名额 | 备注 |
01 | 新华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2 | 板仑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3 | 归朝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4 | 谷拉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5 | 洞波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6 | 者桑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7 | 剥隘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8 | 那能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09 | 花甲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10 | 阿用乡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11 | 里达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12 | 木央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
13 | 田蓬镇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岗位 | 1 |
附件2:
富宁县民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未成年人保护专干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
富宁县各乡镇民政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乡(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新华镇 | 罗赵红 | 13769603276 | |
2 | 板仑乡 | 韦福贵 | 15187694627 | |
3 | 归朝镇 | 郑学键 | 15126911057 | |
4 | 谷拉乡 | 杨成文 | 13887853666 | |
5 | 洞波乡 | 陆云娜 | 18183685304 | |
6 | 者桑乡 | 陈明东 | 18087601083 | |
7 | 剁隘镇 | 李爱果 | 18287677155 | |
8 | 那能乡 | 韦祖骏 | 13769608949 | |
9 | 花甲乡 | 黄财文 | 15987530110 | |
10 | 阿用乡 | 文学伟 | 13987810178 | |
11 | 里达镇 | 李登荣 | 13577622755 | |
12 | 木央镇 | 赵萍宇 | 15288683868 | |
13 | 田蓬镇 | 韦 壹 | 1890876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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