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5名,安排至某街道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
5.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给予加分,每符合一条加1分,加分可累加,总加分不超过2分:
①报考岗位二或三,具有初级以上专技职称的加1分;
②中共正式党员报考者加1分;
7.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日9:00—1月30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可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形式,请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vipxshr@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如:01-张三)。
3.报名资料:(1)《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3)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4)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证件电子照;(6)其他材料:加分项涉及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关注邮箱。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2.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录人员数量。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6.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7.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新狮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薪酬待遇和五险一金参照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简章》咨询电话:0512-6662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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