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实上海大学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吸收更多优秀青年教师及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加入研究生思政育人工作,推动研究生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上大研工〔2020〕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2025学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任工作。
一、招聘岗位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招聘岗位
1.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党员或博士研究生党员。
2.在岗的党员专任教师、博士后或党务管理人员。
三、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3.具备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能熟练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任务,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四、工作职责和要求
1.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引导研究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和价值引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研究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研究生处理好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问题。
2.做好研究生党团和班级建设。根据学院党委统筹部署,协助开展研究生党团骨干和班委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协助开展研究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指导研究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做好研究生学风建设。协助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正确学习方法。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
4.做好研究生日常事务管理。协助指导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医保等相关事务。协助做好资助育人相关工作。定期深入学生寝室和实验室,为研究生提供指导,促进研究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与所负责的研究生谈心谈话,对所带研究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研究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与研究生的网上互动交流。协助指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7.参与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及时跟进并妥善处理研究生安全相关事件并按程序上报。
8.做好研究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协助学院组织开展就业经验分享会等,引导研究生到国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就业。
9.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2天,接受学院(中心)日常考勤管理,配合做好学院党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安排的其他相关专项工作。
五、选聘程序
1.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机制,应聘人员填写《上海大学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报名表》,研究生须经过导师同意,教师经学院审核同意,8月18日前与学院负责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招聘的老师联系,投递相关材料;
2.8月23日前,各招聘学院组织招聘,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提交拟录用人员相关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8月28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录用名单,并确定录用岗位。
六、管理考核
1.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各学院(中心)根据确定的招聘名额,负责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对兼职辅导员进行直接管理,并按照不少于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1/3,安排兼职辅导员工作。
2.学校将按照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在岗时间发放工作津贴,各学院(中心)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工作津贴配套。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时,由聘任学院(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考核合格者,其兼职任职经历可作为今后职务、职称晋升有关条件要求中的学生工作经历(此项适用于教师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者);学校在招聘专职研究生辅导员过程中,将优先选聘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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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辅导员 学年 聘任 兼职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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