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7-12)的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初选人员名单和体检考察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初选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
初选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时间:2024年8月9日(周五)上午07:30前;
2、体检集合地点:合肥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65号);
3、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4、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一张二寸近期彩照(无底色要求)、黑色签字笔一支;
5、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检查当日早晨请禁食、禁水。健康检查前3天进清淡饮食,避免高脂肪、蛋白饮食及饮酒,保证良好睡眠。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检查。
(5)体检当日宜穿棉质上衣,不宜穿有金属钮扣的内衣。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相关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2、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3、考察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我司提供介绍信的,可前往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县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1108室)领取。
(2)现实表现材料(尚未工作的由常住地社居委提供,已工作的由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提供),内容必须包括:①有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情况;②有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情况。(详见附件3)
4、考察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2日17:00前。(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5、材料提交地点: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县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楼1108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西南角)。
五、其他
1、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期间09:00-12:00,14:30-17:00之间拨打咨询电话:0551-66676606。
2、查询网址: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1:1.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xlsx】
附件【2:2.长丰县属国企纪检监察组2024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初选人员名单.xlsx】
附件【3:3.考察政审表.doc】
标签: 长丰县 初选 人员名单 总成绩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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