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泰卫发﹝2022﹞10号)的规定,经考试选聘,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卫健局人事科反应。反应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泰安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泰卫发﹝2022﹞10号)的规定,经考试选聘,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卫健局人事科反应。反应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5日;
监督电话:0538—2077502。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
标签: 东平县 医学生 公费 聘用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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