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4号)和《中共都江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都编发〔2020〕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15名员额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近三年在中小学同学段同学科有任教经历的在职教师,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二)2023、2024年大学毕业生。报考英语岗位应通过专业八级英语水平考试。
二、员额教师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都江堰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服务我市学校一年及以上的编外聘用教师,须出具合同,相关学校证明。近三年获得过都江堰市级及以上赛课二等奖及以上名次的,需出具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单位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此次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加分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应聘者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均未达到合格成绩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具体开考时间见通知书。
进入体检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一)本次招聘的员额教师,按照都江堰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都江堰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备案。(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都江堰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电话:(028)87133065、(028)8714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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