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东站校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招聘8名,用工形式分为校聘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报名时间为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应聘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后,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取面试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月薪6000~15000元由学校研究确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招聘人数8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不同,用工形式分为校聘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水平,业务知识和能力能胜任工程管理任务的要求,具有10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含10年)。参与过大型公建项目设计、施工、造价、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有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大型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公司工作经历,参与过大型房产项目开发项目管理者优先(简历需详细罗列参与或主持过的项目和具体负责的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愿意承担教学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应聘。在境内学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各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2月19日24时期间,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人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在个人中心注册登陆,个人信息在选定填报招聘岗位后将不能修改。

应聘时,应聘人员要承诺诚信应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由学校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择优选取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面试。

五、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综合面试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在拟招聘岗位名额限额内,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进行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各岗位录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jzc.edu.cn/)“人才招聘”板块公布。拟录用人员须在2024年2月20日前到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录用,正式录用期间的薪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能力按月薪6000~15000元由学校研究确定。合同期满后择优续用,续用薪资根据实际工作另行确定。

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愿加入校工会可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健康体检。

九、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咨询请联系各岗位招聘联系人。

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1056897659@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标签: 应聘 人员 岗位 招聘 录用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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