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2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月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需提交《靖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2. 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将《靖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档、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等原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邮寄打印资料及照片至法院政治部。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及面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工作要求

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执行岗)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2日后出生);

4.法律或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靖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点不提供复印,需自己提前复印好带来);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2)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将《靖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学位证、法律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441744851@qq.com,邮件标题按“报考者姓名”填写。同时将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打印以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邮寄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联系方式:0745-2505909

报考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及面试。

(三)体检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毛发检测项目。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如有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合格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办法:聘用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招聘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及单位需要是否续签。

2.工资及待遇:工资标准确定为4.5万元/年(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靖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标签: 聘用制 靖州 自治县 招聘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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