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葫芦岛市2023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③》(2023.9.28)要求,从即日起对已完成前期各环节并经考察合格拟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上述考生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访方式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证据确凿,来电和来访应告知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429-3151629,3150655,3113395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拟聘人员名单.pdf
标签: 葫芦岛市 公示 保障局 市直 附件 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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