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上述考生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访方式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证据确凿,来电和来访应告知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429-3151629,315065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2拟聘人员名单.pdf
标签: 公示 葫芦岛市 保障局 附件 来访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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