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考察体检通知

各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7:45报到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四楼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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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

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7:45

报到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四楼示教室

地址:宝通街与潍安路交叉口以南两公里路西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6日前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回复电话0536-7620358是否按时前来体检考察。

二、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考察谈话、审核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进入考察体检的考生应主动协助考察组工作人员做好考察谈话、本人人事档案调动等考察相关事宜,同时考察当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所有材料放入透明文件袋,透明袋标注名字+岗位名称,提交材料清单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中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1份,所有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1份;

3.职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岗位需求的提供);

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明原件(或规培证明、规培考试成绩);

5.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和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聘证明;

6.书面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将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书面鉴定材料可现场提报或于2024年8月12日前快递到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8899号),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6-7620358。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考察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体检费用(350元)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50元)。

3.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四、其他要求

1.未经医院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或因个人原因中断考察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考察体检期间要随时关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同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影响考察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考生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24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6-7620358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8月5日

标签: 潍坊市 体检 招聘 考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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