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顺教【2023】38号)的精神和《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三批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经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和顺德区教育局确认,现将2023年第三批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结果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2日
受理部门: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部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路社区昊阳路5号尚云庭2栋,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电话:0757-22228321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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