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堂镇司法所协管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拟聘用周芙榕为司法所协管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将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若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堂镇人民政府提出,需签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无法受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拟聘用周芙榕1名同志为福堂镇司法所协管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

公示期间,若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福堂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包括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将无法受理。

联系地址:福堂镇人民政府旧办公楼二楼党建办公室

联系人:翁少琼联系电话:0763-8880336

特此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标签: 2024 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 聘用 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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