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学校联盟校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专场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通告

根据《北京市十一学校联盟校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专场招聘教师简章(2024年7月)》,现就专场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笔试(一)时间:2024年8月11日(周日)上午8:30-10:30(二)地点: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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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十一学校联盟校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专场招聘教师简章(2024年7月)》,现就专场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

(一)时间:2024年8月11日(周日)上午8:30-10:30

(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路300号)

(三)对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诚信参考,遵守考场规则(详见附件),杜绝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各种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2.严禁携带手机、各类手表、电子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等带有记忆体的或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放在身上的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无论关闭与否,即视为违纪,取消笔试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及赴考路线,考试当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合理安排时间并提早出行,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4.考试结束铃响至试卷清点期间,学校大门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相关指令并合理安排行程。

5.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以学校统一响铃为准。

6.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并留意证件有效性。

7.请保护好本人试卷,避免出现雷同答卷。

二、资格复审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由翔安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市十一学校进行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均提前做好资格复审材料准备,并于笔试当天带到现场,笔试成绩出结果后,将现场复审。

时间:2024年8月11日(周日)下午2:00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乐学楼1楼白鹭厅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材料(1)-(14)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报考人员现场填报报考承诺书。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一)时间:2024年8月11日(周日)资格复审后

请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马巷街道民安路300号)乐学楼1楼白鹭厅

(三)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四)形式和内容

面试由翔安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形式根据各个岗位特点采用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测试15分钟(含准备时间)。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聘请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评分,平均计算后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考试前校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并于报到时将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面试场地,否则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报考人员在考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考试无关的其他要求。若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个人信息,将取消面试成绩。

3.服装要求:整洁大方得体,不化浓妆,不佩戴饰品。

4.报考人员考试时不得自带参考资料,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违规违纪行为。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体检

(一)时间:2024年8月12日(周一)

报到时间为体检当天上午7:30前。请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滨安校区展翼楼旁

(三)对象:在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翔安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北京市十一学校联盟校厦门市翔安新城第一实验学校专场招聘教师简章(2024年7月)》,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体检对象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2寸免冠照片,体检费用体检人员自理(每人511元整,请准备好现金。),经核实身份后,方能在翔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带队下,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3.体检表(现场统一发放)受检者填写部分必须由本人填写,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如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本人体检当天报到时找黄老师报备,并提交相关的医学证明、检查报告单及以书面形式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的缓检申请。

5.体检完毕后,需经医院总台医生确认体检项目,避免漏诊、漏检而影响体检结果。

6.温馨提醒

(1)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体检前一天晚餐忌油腻食物,20:00后禁食、禁水,检查当日空腹采血、空腹彩超。抽血、彩超项目完成后方可喝水。

(2)请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自身路程远近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同时注意所有过程途中的交通安全。

(3)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注意安全。

(4)因体检工作需要,医院建议:体检当天请着素面T恤(上半身所有衣服不着带有纽扣或金属等装饰的衣物,无论里外尤其女性特别注意),不佩戴饰品。

(五)纪律要求

1.体检时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禁止家属、朋友等与体检无关人员陪送,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发现替检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到达集合地点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一律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在体检期间严禁受检者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私藏或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不得请熟人打招呼,扰乱体检秩序,否则按舞弊论处。

附件:考场规则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考场规则.doc

标签: 实验学校 厦门市 复审 专场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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