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专业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专业测试工作在中新苏滁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中新苏滁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监督。
三、专业测试对象
专业测试对象为参加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专业测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4年8月4日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于测试当天上午7:00前到专业测试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地点:滁州市东坡中学(北门、石梁路)
2.考官构成
此次专业测试分5个测试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测试考场设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计分员1名。
3.专业测试形式及内容
(1)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考官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专业测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专业测试的教材为我区公办中小学现行使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或教师教学用书。其中初中学段使用八年级教材,小学学段使用五年级教材(见附件)。
4.专业测试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并按招聘岗位抽签确定考生测试顺序。测试顺序确定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分别进入备课、无生上课环节。
(2)备课:备课限时30分钟。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备课。备课室统一准备教材或教学用书、备课纸,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独立完成,不准和别人讨论。备课时,教案上只写本人报考的岗位、抽签号和课题,不得书写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真实信息,不得作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3)上课:备课时间结束,考生带当天所备教案由引导员带入测试室,将相关证件交监督员进行核对。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考生进行上课。上课时,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真实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测试结束后,离开测试室,到候分处等候测试成绩。教案、稿纸等资料不得带离测试室。
(4)成绩评定:考官根据上课情况,现场评出得分,写在评分表上,并签署考官姓名。根据7名考官评分分数(整数或一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5)专业测试成绩公布:记分员计算出考生测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在下一名考生测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宣布成绩后,考生离开测试室,在测评区域门口领取个人物品离开测评区域,一经离开不得再次进入。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2.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专业测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0550-3769039 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50-3769723 中新苏滁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 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2 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专业测试用书目录.xlsx
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
标签: 中新苏 选调 滁州市 教师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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