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地址:qlxmzjbgs@126.com)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根据《关于分配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养老救助岗
(二)招聘要求:具有我县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3.持《残疾人证》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零就业家庭;
6.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7.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8.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9.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精准扶贫对象)。
二、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有意者将《清流县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失业登记证等申请材料提交至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4楼办公室。
邮箱报名:qlxmzjbgs@126.com
报名联系人:谢俊文
联系电话:0598-5322278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2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四、招聘程序
1、由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核工作。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
薪酬组成:财政拨付及单位自筹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标签: 清流县 保障局 公益性 民政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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