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五原县确定3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五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 五原县公路养护中心 | 综合岗2 | 刘晓旭 | 1115040400902 |
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 | 五原县胜丰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综合岗 | 薛柱 | 1115013706112 |
五原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 五原县复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综合岗 | 孙晓蕾 | 1115041001409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478-5236629
监督举报电话:0478-5238856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标签: 招聘 巴彦淖尔 五原县 聘用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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