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考核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根据“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系统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报名人数,结合医院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对投递简历人员进行了初选,初选通过人员发放考核通知。初选结束后,博士及紧缺急需岗位(紧缺专业以市人社局公布的目录为准)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确定;其他岗位如最终确定的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方式方法
考核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中心医院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试工和专业能力答辩)的方式;其他岗位人员采取专业测试(试工和专业能力答辩)+笔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实际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储备、医教研能力、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试工和专业能力答辩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和60%。
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现场考核的专业测试考核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其他岗位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人员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当天在青岛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qdzxyy.com/)公布。
(三)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到,在规定考核开始时间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
考核完成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统一组织,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及无犯罪证明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说明
未尽事宜按《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84961648
监督电话:0532-84961826
青岛市中心医院
2024年1月29日
标签: 体检 考核 专业 招聘 岗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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