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已公布,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应聘人员需携带规定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未按时参加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文件规定,现将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1《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地点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338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1.有效身份证、《2023年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5.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文件或招聘通知书、分配文件、干部介绍信等相关上编资料复印件(加盖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6.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4.选聘后续有关工作安排一律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q.yanan.gov.cn/)公开发布,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11-2557338

附件:

1.《2023年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2023年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标签: 资格 选聘 审查 事业单位 开发区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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