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高中扩容后高中教师紧缺问题,保障全县高中校正常教学需要,进一步促进师资合理配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小学遴选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小学教师到高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本次遴选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教师若干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本科毕业证书的专业及报考学科,三者者一致。
3.截止到2024年8月,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若考核年限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提交。
三、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教师于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诏安县教育局三楼人事工作小组报名,报名时提交《诏安县小学教师遴选到高中任教报名表》《诏安县小学教师遴选到高中任教报名情况简明表》(见附件1、2,电子档备注“学科+姓名”同步发送到局人事工作小组邮箱zajyrsg@163.com)及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遴选人员名单。
3.遴选。本次遴选考试以考察教师业务能力为主,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4.公示。按照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2024年秋季以交流的形式到相应高中任教。
5.考察。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6.录用。经一年试用期考察,考察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学校有编制的情况下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回原学校任教。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遴选的教师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
3.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个教师。
4.本通知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339843。
诏安县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诏安县 小学教师 遴选 教育局 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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