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网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日(周五)上午8:30-12:00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本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护理岗位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医师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自行准备资格审查复印件1套(复印材料由审核单位留存),按下列规定的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103,108,114,116,120,121,133,155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最新日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二)134,158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最新日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三)143-149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新日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提交主管护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8.以大专学历报名考生,须提供护士长工作经历证明和专科护士证。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宿州 复审 分院 医学院 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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