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4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中,因县民族中医院医生岗位第3名放弃体检,导致1个岗位出现缺额。根据《桑植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对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43020240221 | 向玲 | 女 | 桑植县民族中医院 | 医生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日
2、地点:请考生于当天上午8:00之前赶到桑植县卫生健康局207办公室集合。
三、相关事宜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体检的人员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4.未按规定时间赶到桑植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体检须知
1.体检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尽量着装简单,不佩戴金属饰物,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桑植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1日
标签: 选调 递补 体检 工作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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