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通过镇村推荐或自主报名确定报名对象
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包括镇(街)以及村(社区)的初审和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审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中共封开县委办公室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开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封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99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岗位
(一)申报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可适应岗位要求的县内就业困难人员(包含认定的大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情形)以及脱贫人口。
(二)申报岗位
共199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通过镇村推荐、自主报名确定报名对象。
2.报名地点:封开县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村委会(社区)。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对象填写《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身份的相应凭证(残疾证、退役军人证、就业创业证、原建档立卡等)。
2.资格审查。封开县各镇(街)以及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人)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公告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封开县2024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表
2.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乡村 开发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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