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2024年上半年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南雄市2024年上半年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2024年上半年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南雄市卫健局二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22253。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打印);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打印);
7.按照《公告》要求,符合笔试成绩加分的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9.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四、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内容
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护士)执业证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主管单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复审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目前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截止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3.按照《公告》要求,符合笔试成绩加分的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按照《公告》要求,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如考生已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须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完毕后,复审人员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的“审核意见”栏或“备注”栏出具复审意见(复审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7.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9.请有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考生联系电话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51-3822253)。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结果、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另行公布。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
标签: 南雄市 复审 笔试 事业单位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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