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7月30日—8月7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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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7月30日—8月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吉林路25号(300040)

电 话:022-27301400

联系人: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doc

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党校 #聘用 #区委 #公示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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