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 心内科医师岗(普通岗) | 张义妮 | 5215021501430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处理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24898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505室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拟聘 公示 事业单位 招聘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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