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永顺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报名地点为永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选调职位包括执纪执法公务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公务员,均要求中共党员,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选调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永顺县纪委监委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2023年第五次会议研究同意,永顺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职位与计划见《永顺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务实,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能力强,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干部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乡科级副职(或曾经担任副科级职务)及以上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任职经历年限、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永顺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行政中心510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县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纪委监委研究提出意见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选调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岗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准确。

2.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0743-5222462;

联系人:熊伟13574343361。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永顺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永顺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顺县纪委监委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3年永顺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序号

选调单位

选调职位

职位性质

选调
计划

资格条件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选调方式

1

县纪委监委

机关

执纪执法

公务员

2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不限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

2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执纪执法

公务员

1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本科

不限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


附件2

永顺县纪委监委

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参加工

作年月


入党

年月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个人编制性质


工作单位及职务、岗位


现任职级


任职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有何

特长




近3年年度

考核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资格审查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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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选调 监委 纪委 永顺县 报名 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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