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公告》,经前期相关流程,现将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0日(周五)下午14:00——16:00
地点:苏滁教育局人事科(苏滁国际商务中心17楼)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表(需登录报名网站http://ahexam.cn自行下载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培养院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附件2),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3)。
(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在有效期内),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附件4);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条件的,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培养院校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打印网上教师资格认定截图,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附件4)。
四、注意事项
(一)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其中2401、2413岗位因下一位考生笔试成绩不满60分,不予资格复审递补;2414岗以实际通过资格复审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人员为准,2414岗不予资格复审递补。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并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请考生根据专业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https://scp.ch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50-3769039
监督举报电话:0550-3769723
报名故障电话:0551-628919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 2024年度中新苏滁高新区合同制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招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pdf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标签: 中新苏 合同制 递补 人员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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