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招聘语文教师、营销(商贸)教师、思政教师、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等岗位共计5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者均可报名。招聘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等。薪酬待遇按学校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报名截止至2024年2月3日,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cjxxoffice@163.com。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校于1952年,是广东省最早设立的职业学校之一,广东省首批中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内贸易部系统重点中专学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直系统文明单位”、“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学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广东省首批中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培育建设单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要求即可视为专业对口);

5.教师岗位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语文教师

2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学士)或以上

营销(商贸)教师

1

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工商管理类

本科(学士)或以上

思政教师

1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

本科(学士)或以上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1

汉语言文学等中文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新媒体类

本科(学士)或以上

备注:1.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具有高职高考语文教学经验或市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经验者优先;2.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具有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学经验者优先;3.应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要求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从事新闻采编、摄影摄像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平面设计能力和新闻写作能力;有媒体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1.所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我校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寒暑假及各类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如有)、获奖证书等扫描件)等应聘材料电子文件压缩整理,以“姓名+应聘职位”的形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gdcjxxoffice@163.com。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3日。

(二)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者报名表、简历等资料后,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资格审核结果在我校官网(https://www.gdcjxx.com)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并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心理测试

应聘者资格初审通过后,参加学校提供的心理测试量表进行相关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心理测试通过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内容,自行准备PPT等相关材料,试讲时间约20分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确定拟聘人员推荐名单

面试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情况,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员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校长会议、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体检

拟聘推荐人员自行选择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报告须载明明确的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应聘人员经心理测试、面试、研究确定、体检,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前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等额递补。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拟聘用教职员工须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用,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一)校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金贸大道23号

(二)联系方式: 13480252882,吴老师。

标签: 岗位 应聘 面试 教师 学校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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