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选调房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登记照2张等资料。
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最终由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恩施州房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为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托管区域内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等工作。指导县市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州委编办批复,经州人社局同意,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2名州房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5〕62号)精神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选调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岗位
州房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2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收自支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能吃苦;
2.熟悉并热爱房屋质量安全服务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或者土木类专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年度考核曾被评为不合格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附《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选调房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登记照2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123号,联系人:孟敬雯,联系电话:8216047)。
(二)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后,根据符合选调资格的报名人数,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不足以形成差额的,报经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列为考察对象。若无人报名,取消本次调动。
(三)组织考察。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单位的用人需求确定2名人选为考察对象。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党组会集体研究,按1:1确定选调对象。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接受监督,公示7天。
(五)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请调配主管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标签: 选调 城乡 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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