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历史积淀深厚,育人成果丰硕,培养出以关君蔚院士、崔鹏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高级人才,获全国科技先进集体、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等荣誉,为我国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现有水土保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林业生态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水土保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省部级研究平台,拥有山西吉县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首都圈、重庆缙云山、宁夏盐池、云南建水4个省部级野外台站,形成了由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覆盖我国主要生态类型区的野外台站构成的功能性平台建设格局,建成了公共分析测试平台、大型综合实验系统和野外研究基地立体保障体系,为科研、教学及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广纳世界各地英才,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学院特面向全球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入。
二、引才方向及定位
1.引才方向:主要从事土壤侵蚀、荒漠化防治、林草生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石漠化防治、山地灾害防治、流域管理、生态水文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
2.专业需求: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地理学、大气科学、生物学、生态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草学、遥感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等。
三、引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体要求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自觉践行新时代教育家和科学家精神。
2.学术造诣高,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或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潜力。
3.有意向加入国内高校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外籍人士须满足《北京林业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
四、引才层次及待遇
(一)战略科学家
两院院士、外籍及境外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取得国际公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做出重大贡献,学术造诣精深,能带领学科在本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待遇条件:
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150万元/年,住房及安置费一事一议,科研团队经费200-400万元。
(二)领军人才
国(境)内外著名高校、世界领先水平科研机构的教授或资深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取得行业领域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能带领学科在本领域赶超或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待遇条件:
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100万元/年,税前安置费人民币12万元/年(要求本人及配偶在京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可申请科研团队经费150-180万元。
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以北林为依托单位同步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后纳入“北林学者”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享受相应条件支持。
(三)杰出人才
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取得行业领域公认的研究成果,具有成为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待遇条件:
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60-70万元/年,税前安置费人民币12万元/年(要求本人及配偶在京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可申请科研团队经费120-150万元。
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以北林为依托单位同步申报“海外优青”等人才支持项目,入选后纳入“北林学者”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享受相应条件支持。
(四)优秀青年人才
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学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学术功底扎实、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备成为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的实力。
待遇条件:
入职后参评“北林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入选后提供税前薪酬人民币40-50万元/年,税前安置费人民币9.6万元/年(要求本人及配偶在京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可申请科研团队经费120万元。对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术评议后可按教授/副教授职称引进。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
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有意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且符合进站条件人员,择优纳入我校“博青计划”支持,年薪20万+至25万+。支持申报“博新计划”“海外博士后”等国家资助项目,待遇可叠加。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引进人才为全职引进,要求全职到校工作,国(境)外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时间可适当放宽,一般每年不少于9个月(特殊情况不少于6个月),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第(五)类人员外,引才薪酬待遇首个合同期内实行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具体薪酬及其他待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聘期任务等因素商定。
五、联系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将本人简历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
E-mail: shuibao_hr@bjfu.edu.cn
水保学院联系人:阴曼文、吴超
电话:010-62336071、010-62336986
人事处联系人:田敏、刘学
电话:010-62336135、010-6233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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