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关于2024 年2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公告

光明区峰荟幼儿园计划于2024年2月招聘若干教育工作者,岗位包括教研员、保健员和配班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4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择优选择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规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推动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提前储备2024年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人才力量,现将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2024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2024年2月计划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教研员1名

保健员1名

配班教师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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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31 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 2024 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 2024 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1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4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2024gmxqjy.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3.报名材料:

(1)社会报考人员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合同书、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等有关资历(包含岗位、工作年限、幼儿园等级等)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 3)说明:考生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幼儿园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承诺书,并于2024年8月入职前取得);

③本科及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见附件 4),须于 2024 年 8 月入职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④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成绩单及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⑥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资格初审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并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下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为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四、成绩公告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告。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入职体检”报告递交至峰荟幼儿园,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1.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入职体检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教研员、配班教师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及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背景调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1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4 年 8 月入职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请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1月24日之后出生)。

6.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7.资格初审只是对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初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8.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10.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1.咨询电话:18025457931-温老师(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30)招聘网络系统报名:0755-83256466;

12.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峰荟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1).docx

标签: 岗位 招聘 幼儿园 2024 报考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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