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2023年4月公开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共2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5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931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957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光明区教育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光明区委组织部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2023年4月公开选聘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标签: 拟聘 选聘 公示 深圳市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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