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月27日—2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体育环路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300350)
电 话:28629707
联系人:李刚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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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示 天津市 实训 职业技能 信函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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