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就B类岗位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于考核前进行,请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于考核当天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到考核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请所有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按照《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无效)。
2.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出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不含工作单位的二级学院或其他内设二级部门。该材料所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复审不通过处理。
5.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并确认参加考核的人员。
2.考核时间
2024年1月28日(周日)至2024年1月30日(周二),具体时间见附件。
3.考核地点
湖南工商大学湘江楼(导航地址为湖南工商大学湘江楼)。具体地点见附件。
4.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和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水平、教学实绩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议:采取面试和评议代表性成果的方式,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教学科研综合情况及潜力等。总分100分。
附件:考核分组情况.pdf
湖南工商大学人事处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考核 复审 工商大学 资格 综合 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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