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0〕9号)、《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水人〔2021〕21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办人〔2023〕20号)和《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经过考核、体检合格,现将符合聘用条件的广西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毕业生江波超同志(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对所公示的同志拟聘用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藤县人社局事业股(办公地址设在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邮政编码:543300;联系电话:0774–7272777),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4日
标签: 江波 藤县 聘用 公示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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