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项目顾问的公告

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运营管理项目顾问。应聘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创业孵化初级及以上管理资质,并有从事孵化器管理运营的经验。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聘用期间待遇为40000元-60000元/年,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每月在孵化器工作时间不少于8天。招聘单位为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为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24号临街商铺3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圆满完成孵化器工作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服务时间

(一)招聘岗位

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1名。

(二)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创业孵化初级以上(含初级)管理资质,具有从事孵化器管理运营一年以上的经验;

(3)懂得一定的投融资知识、营销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分条件

具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面试成绩中共计加1分;具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面试成绩中共计加2分;具备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面试成绩中共计加3分。

(三)服务时间

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以聘用协议拟定为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每年一签,第二年是否续签根据考核情况和孵化器需求确定,最多可以续签2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24年1月30日18:00前将以下资料打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861019131@qq.com(邮件标题:“姓名+报考岗位”,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1.《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开考比例为3: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孵化器运营管理、对外交流、活动策划和政策掌握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怀孕报考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2.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对报考人员在四川宜宾农业科技园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岗位待遇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项目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聘用期间待遇为40000元-60000元/年,具体发放金额根据当年度考核情况予以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1-2303368。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为项目顾问,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每月在孵化器工作时间不少于8天,不属于机关事业在编人员。

(二)招聘单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24号临街商铺3楼(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咨询电话:0831-2303365。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官网及时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 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岗位表.docx

附件2 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顾问报名登记表.docx

标签: 孵化器 体检 报考 面试 人员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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